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安庆市环保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场核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发(换证)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经营废物类别为无机氰化物(HW49,详见附件);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规模为2吨/年;有效期3年。
二、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记录薄和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标签标识并分类分区存放;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入场特性分析,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切实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安庆市环保局负责属地企业的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安全处理处置。
附件: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废物类别 | 行业来源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HW49 其他废物 | 非特定行业 | 900-041-49 | 含有或直接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无机氰化物)。 |
900-999-49 | 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无机氰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