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随着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行动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的经济开发区联合利华有限公司、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江汽集团、金钟纸业、氯碱化工、丰乐农化等大型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拉开新年环境监察工作的序幕。
本次检查行动在检查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的基础上,着重对企业固(危)废的堆放、暂存和处置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企业生产中出现废料桶等危险固体废物,在管理和处置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固(危)废堆放必须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工作,要有明显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管理;二是严禁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堆放;三是不能将固(危)废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四是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的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2010年,该支队将对工业企业固(危)废的处置情况纳入到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中,严防固(危)废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