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环保部《“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修订)》,及我市实际统计数据,目前,该市有20项考核指标达标或基本达标,但“创模”工作仍存在大气污染和污染减排压力大等突出的环境问题。该市针对“创模”工作薄弱环节,围绕全面实施人居环境升级工程,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实施方案,确定着力抓好五大工程。
蓝天碧水工程。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深化污染物减排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施企业搬迁或改造工程及区域和流域整治工程,确保全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使一批对全市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老城区及工矿区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加快西湖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建立布局紧凑、功能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努力构建生态宜居城市。加快海螺公司水泥旋窑焚烧生活垃圾工程和医疗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医疗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年内开工建设。加强新民污水处理厂、西湖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在有条件的中心城镇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在县(区)选取居民相对集中的农村居住点,试点开展分散式湿地处理工程,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培训、资源利用和附属设施等建设。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开展废弃矿山、闭矿尾矿库土地复垦,实施采空区、塌陷区、排土场和露天采坑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区。到2012年,有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全面治理,重点塌陷区、采空区及被破坏生态得到初步治理;到2015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实施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封闭式施工;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确保使用率达100%;发展机械道路清扫,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有效遏制二次扬尘。继续进行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强化机动车年检、路检和抽检,禁止超标排污车辆上路行驶;逐步实施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的“油改气”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实施道路生态廊道建设,与交通网络同步建成城市生态绿网。推动农村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施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模”细胞工程。每年要创建5个市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环境宣传教育工程。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阵地作用,三年内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全部得到培训,科级干部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确保环境教育每学年在12课时以上,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三年内再建成两所国家级“绿色学校”、5所省级“绿色学校”、20所市级“绿色学校”。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带动全社会爱我铜陵、护我家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形成环境科普、环保技术、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法规等系统规范性资料及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