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组织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发布时间:2010-5-13 信息来源: 黄山市局办公室 点击:544 字体大小:[ ]

  为更好地掌握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内容,切实做到准确理解、熟练运用,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周例会的形式组织支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家环境保护部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内容采取逐条逐款、层层剖析的方式进行了认真系统学习。同时对照新、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的规定进行了热烈讨论。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一是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在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和细化,突出了以人为本,坚持保障环保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二是在执法形式上,兼顾了处罚违法与纠正违法,强调执法效果;三是在监督形式上,实行内外结合,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四是对行政处罚结案和归档作了规范性要求,使环境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行政处罚案卷档案更完善规范。下一步,支队将根据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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